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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征缴日常业务问题及解决方案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3-10-16 11:52 访问次数: 275

 

一、单位开户流程及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开户申请:

1)、参保单位劳资人员按要求通过“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出参保登记申请;

2)、并上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大厅管理科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1)、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后再进行办理;

2)、满足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3)、不满足参保条件的告知单位劳资人员不能办理原因,并不予办理。

注:为确保单位开户、CA办理、人员参保及缴费申报核定顺利完成,请在每月25号之前办理单位开户申报业务。

二、单位信息维护: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医疗保险登记。

1、单位劳资人员按要求到医保经办窗口提出单位信息维护申请,提交工商局等审批机构审批的位信息变更表、销户证明等相关资料;

2、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核实工商局审批的单位信息变更表、销户证明等相关材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维护或进行销户处理。

三、职工参保登记(单位新增人员)时提示重复参保

单位新增人员,尤其是之前有居民保险参保情况人员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时,系统提示重复参保,如何处理?

1、 确保该人员居民保险已经办理暂停;

2、 劳资人员使用批量参保功能为其办理参保登记。

四、单位转移区划(比如营业执照由开发区变更为市本级),需要如何办理?

可以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也可以将原参保地单位销户后到执照变更地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五、减人时,提示本月存在统筹支出,应如何操作?

如果不是死亡之日之后产生的费用或暂停参保两个月之外的费用都没有问题,但建议同中心端核实后再进行操作

六、单位网报端核定后无法打印申报单,应如何操作?

单位劳资人员到中心窗口办理核定回退后,重新通过网报端核定并打印申报单。

七、新参保职工需要进行补缴,应如何处理?

 单位为职工补缴医疗费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企业在缴纳完当月医疗保险费后,又招募了新员工,该员工的参保登记业务只能次月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另一个原因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员先到工作岗位,而工资关系审批滞后的情况,只能等财政部门确定准确工资标准后,参能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经办流程及材料:

单位劳资人员按照合同或增人计划卡规定的时间,通过单位网报端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之后携带《秦皇岛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增人份证原计划卡、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到中心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费补缴业务。

注:

1、职工正常参保时,单位劳资可直接办理即可,并上传《秦皇岛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的复印件:

2、企业职工只允许补缴一个月;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增人计划卡时间进行补缴。

八、单位网报端核定后,税务未接收到推送信息,如何处理?

单位劳资人员到中心窗口办理核定回退业务后,重新通过网报端核定并打印申报单。

九、单位退休人员生育保险显示正常参保,做核定时钱数正确但人数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办理退休业务时勾选了生育保险项,由于退休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但会体现在生育保险费缴费人数中,因此会出现人数不一致情况,不影响单位正常缴费。

十、单位参保人员已达退休年龄是否可以继续在单位参保缴费?

参保人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延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该情况的参保职工必须一次性趸交后才可以在单位继续参保,或者转灵活就业按照医保在职状态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再申请办理医保退休待遇。

十一、单位劳资人员未及时办理终止参保的,如何处理?

单位劳资人员未及时在职工死亡次月办理终止参保的,需填报并携带《秦皇岛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死亡证明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心窗口办理人员终止参保业务。

注:1、职工死亡当月的个人账户待遇可以正常享受;

2、未及时办理终止参保的,需到窗口进行多划入个人账户金额追回业务,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还需进行现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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