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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带药量问题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5-01-23 14:16 访问次数: 30

网     民:张某某

来电内容:在我市某三甲医院买药,医生只给开1个月的药。

我是糖尿病慢性病患者,每月都要去我市某三甲医院看病开药,每次买药排队时间都很长,请求1次给我开2个月的药量。不知道这是医院的问题还是医保部门的问题,到底是挂号医院获利利益问题还是权力的问题,请不要把问题推给患者,切实落实惠民政策。

来信时间:2025-1-22


答复内容:留言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已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处理。经核实,依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秦政办规〔2021〕1号)中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门诊慢特病携药量。已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就医携药量西药、中成药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病情稳定的患者最长不超过12周;中草药、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不超过15日量。”

同时我局已与市中医医院进行核实,要求其按政策抓好落实,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市中医医院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好我市医保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按政策要求开药。

答复时间:202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