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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退休问题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6-08-25 15:39 访问次数: 8

网民:杨某某

咨询内容:医保退休问题

男职工养老办完退休,医保累计年限不满30年,实缴年限也达不到10年。请问一次性补缴办理医保退休的每月补缴标准是多少?补缴后及退休后个人账户返还标准是多少

来信时间:2026-08-21

 

答复内容:留言网民,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已交办市医保中心进行答复。

市医保中心已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详细解释秦皇岛市医保在职转退休的相关政策。

按照《秦政办规〔2021〕1号》文件之规定第三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第三十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未达到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延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医疗保险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我市参保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月平均水平的2%。在职职工转退休的,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如还有其他医保业务咨询,欢迎工作时间拨打5912333。

答复时间:202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