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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周工作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2-11-18 14:34 访问次数: 858

医保中心工作

20221118日)

 

一、本周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规范使用业务编码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的通知》要求,补充1083847条耗材编码,完成中心端目录贯标,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编码对照。

(二)2023年度城乡居民征缴工作

组织全市医保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全民参保系统操作培训会”,强调2023年度全民参保任务,培训系统PC端和移动端具体操作。

(三)参保数据核实工作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参保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因我省仍存在历史参保数据重复条数较多的问题,自本周开始逐步推进参保数据核实工作。同时通知各县区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人员重复参保查询”功能模块对重复参保信息进行核实。

(四)上线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费系统

联合省局、市税务局完成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费系统上线,配合市税务局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批扣业务。

(五)按财政部门要求完成2022年医保基金预算调整工作,并编制市本级2023年医保基金预算。

(六)窗口业务情况

本周业务大厅共完成窗口业务2224笔。公众号接待访客389人次,成功办理102笔。本周电话服务中心接听解答2737人次。

(七)支部工作

1、按照局业务学习统一安排,解读交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职工队伍专业知识水平。

2、按照党建重点工作要求,以“高举二十大精神旗帜,奋进医保服务事业新征程”为主题,制作专题学习课件,为四季度党课学习做好准备。

3、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宣传工作,设计宣传标语横幅和广告展板,并在办公楼周边街道及业务大厅进行展示,营造浓厚政治氛围。

4、起草11月份支委会及党小组会议通知,引导党员干部过好组织生活。

(八)网络信息工作

1、统计2022年度考核未达标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扣除履约保障金金额。

2、通过定点对接平台审核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材料、标准编码应用情况材料和事前事中预警完成情况。

3、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参保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缴费申报科和城乡居民科核对完善人员身份信息和参保状态信息。

4、向省局提交修改数据需求和生育报销三级审核、体检子系统开发、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超6个月暂停参保等系统业务需求。

5、配合价采科进一步统计集采药品、耗材结余留用相关数据。

6、配合市总工会提取医疗救助人员结算明细。

7、统计2022年度公务员扣缴大额保险金额和个人账户扣缴大额保险金额。

8、配合财务科,统计2022年度城乡居民申请财政补助的人员明细。

9、每日通报各县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凭证结算率情况。

10、协助县区医保,处理各县区数据,完成各县区提出的需求。

11、向省局提交修改数据申请。

(九)手工结算工作

1、本周收取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材料164份,报销160份,267笔;转财务拨付196份,共790921.29元。目前有83份档案未报销。

2、意外伤害本周公众号接到备案121件,已核查通过54件,未通过3件。剩余均为疫情期间备案,目前正在加紧核查中。

(十)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1、督导各县区2022年10月份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月末结算。

2、通知各县区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定点医药机构月结算进行清算。

3、督促县区完成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每月的系统结算信息确认,以便完成履约保证金返还统筹基金支出数据统计工作。

4、参加全市医保全民参保信息系统视频培训会议。

5、统计10月份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救助资金汇总表。

(十一)两定稽核工作

1、按照省医保局要求,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以来“心电监测同时收取动态血压监测费用问题”查处情况进行统计,报送相关调查表。

2、报送《死亡人员排查情况统计表》、《关于收集汇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案例的通知》及其附表、《审计指出医疗机构违规问题涉及资金追回情况汇总表》、《关于收集汇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案例的通知》及其附表。

3、利用床位子系统抽查定点医院11家,科室20个,住院人员97人。

4、登记整理扣款文件台账并扫描存档。

5、核查港口医院康复医学与疼痛科暂停协议期间违规情况,出处理文件。

6、依据市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参保人员宋青林做出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处理。

7、对各县区2021年度考核分数进行汇总,统计低于90以下的医药机构。

(十二)慢性病管理工作

督促各医院报送第四季度门诊慢特病核查抽调病历,2022年8月1日新下发评定标准,本季度核查将采取7月评定通过的慢特病信息按照原评定标准核查,8月9月评定通过的慢特病信息按照新下发的评定标准核查。目前已有7家医疗机构报送。

(十三)财务工作

1、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双周调度工作的要求,按时填报调查表。

2、按照省局要求完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工作。

3、按照省局要求完成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状调查工作,按时填报调查表。

4、完成2022年10月征收医保基金医保、财政、税务三方对账工作。

5、完成2022年10月医保基金财务月报和统计月报工作。

6、核对2021年和2022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资助个人缴费资金和调高待遇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7、编制2023年经费预算小专项项目。

8、拨付医疗机构2022年9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4008剂次、34068元。

9、对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5-12月医保结算费用进行资金清算。

(十四)异地就医工作

完成2022年跨省异地就医数据整理工作。

(十五)生育保险结算工作

继续推进生育保险“跨省通办”工作,细化完善网上操作流程。

二、下周工作安排

(一)继续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

(二)完成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更新工作。

(三)组织召开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推动会。

(四)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组织学习。

(五)组织召开11月份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

(六)发布全民参保系统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和培训会议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