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4-07-08 10:28 访问次数: 93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卢龙县医保局切实履行医疗保障的责任分工,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实现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稳步过渡,以“三个尽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到“三个实现”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着力尽心资助,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按照《卢龙县关于规范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医保、民政、乡村振兴三部门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及时精准识别和信息共享机制,民政、乡村振兴两部门能够及时提供低收入人口动态变动名单;二是对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每月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及时在医保系统进行身份动态标注,并通过乡镇督促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截至目前,全县特殊人群16129人,其中本县参保15613人,包含脱贫人口低保对象4430人,脱贫人口特困1833人,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35人,其他脱贫人口1918人,脱贫不稳定人口105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3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5人,低保对象4958人,特困人员2316人。参保率100%。全额资助4149人,定额自助11464人,其他地区参保516人。
二在用力尽心监测,实现预警到位。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监测程序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一是建立了监测预警工作台账,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形成工作闭环。以年度内因病住院政策性报销后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脱贫人口达到1.03万元、其他人员达到2.07万元预警线建立监测预警工作台账,依托大数据筛查每月2次推送监测预警信息至民政、防贫中心;二是及时将经过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监测对象,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为防贫帮扶提供数据依据。截至目前,已累计推送326人次预警信息,其中脱贫人口23人次,易返贫致贫人口8人次,因病致贫人口825人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人口47人次,为防贫帮扶提供数据依据。
三是全力尽心服务,实现政策落实。严格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秦政办〔2022〕93号)、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转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秦医保〔2021〕92号)文件精神,一是对脱贫人口进行分类参保资助,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对脱贫人口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定额资助标准90%。其他脱贫人口参保资助逐年递减,2022年定额资助90%、2023年80%、2024年70%、2025年60%,2026年起不再进行资助。二是按照市级统一规定,贯彻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施“一站式”结算,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主体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发挥补充保障作用;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编密织牢医疗保障网,合力防范因病致贫防贫风险。
下一步,卢龙县医保局持续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全民参保、特殊群体分类资助参保工作,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加强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将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核查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医疗费用负责仍较重的监测预警对象,及时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共享,配合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协同做好综合帮扶;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在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