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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市门诊慢特病参保人的一封信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4-12-19 15:33 访问次数: 44

尊敬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朋友们:

      您好!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我市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与就医服务,避免在就医治疗过程中出现不解与误会,我们从关注身体健康、提供规范合理的用药服务、共同维护就医购药安全出发,特作以下温馨提示:

       一、关于门诊慢特病开药量。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携药量,西药、中成药一般在4周内(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病情稳定的患者最长不超过12周。门诊特殊病患者就医携药量,西药、中成药最长不超过1个月。门诊慢特病患者中草药、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就医携药量不超过15日量。

      二、关于合理开药。接诊医生将根据患者慢特病病种和病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限定支付条件及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要求开具合理有效的药品,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并对患者的用药安全负责。

      三、购药渠道。患者如遇医疗机构备药不全的情况,可以通过处方流转的方式,选择就近的门诊保障药店进行购药。

       四、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随着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深入,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个别患者将本人的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资格为他人使用甚至倒卖药品从中牟利的行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损失,对此类行为,我们将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如您发现此类违法违规问题,欢迎及时向市、县医保部门反映和举报,与我们共同打击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让我们形成合力,共同守好用好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使医保基金能够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在此顺祝您及家人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