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1-09-29 16:41 访问次数: 1035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工作中注重密切联系群众,广开言路,问计于民,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我局细化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8项,其中重点民生项目2项(已完成),民生微项目6项(4项已完成,1项属于长期工作,1项正在推进)同时,我局在工作中及时将解决群众微心愿、为县区医保部门、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解决问题及时纳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一)重点民生项目开展情况

1.门诊慢性病便民利民工程

此项工作已完成,全市门诊慢性病实现了“两统一、两提高”。一是统一慢性病病种。规范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统一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各有增加,目前病种已增至32个。二是统一评审标准。实现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转换关系时评定结果互认,方便参保患者更好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三是提高报销限额。提高了糖尿病、冠心病等种门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例如,糖尿病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冠心病由1400元提高至3500元。经统计,每年全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患者可减少费用支出约3900万元,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可减少费用支出约182万元。四是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由医保中心每半年集中评审改为随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即报即评。结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7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已可实现门诊慢性病网上随时申报评定,申报评定更便捷,待遇享受更及时,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2.建立医疗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此项工作已完成。自4月15日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投入运行以来,累计受理群众电话咨询8万余人次,最高单日电话咨询受理量在9月份突破了1400人次,可以很好的满足群众业务咨询需求。

(二)民生微项目开展情况

1.解决新版药品目录中新增170种非肿瘤类谈判药品患者自付比例过高的问题,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此项工作已完成,根据省局政策规定及市政府领导批示,我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非肿瘤类谈判药品自付比例的通知》,明确我市非肿瘤类谈判药品患者自付比例由20%降至10%,此政策已于2021年4月1日起在我市落地执行,经测算,政策实施后,每年可减轻患者购药负担500余万元。

2.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甲类、乙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此项工作已完成,5月14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的通知》,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甲类、乙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80%。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减少门诊慢性病患者费用支出900余万元,切实提高了参保人的报销待遇。

3.将我市更多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方便群众划卡结算

此项工作已完成。截至7月中旬,我市符合条件的39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京津冀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了每个县区1到2家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目标,满足群众需求。

4.取消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目录,让更多的好药惠及参保群众

此项工作已完成。4月27日我市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1〕45号)要求,放宽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满足了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5.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此项属于长期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先后落实国家4批、京津冀联合1批、省组织2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4个批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一次性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药品品种182个,平均降幅69%。冠状支架平均价格从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联合京津开展冠脉扩张球囊集采,平均降价90%。自带量采购开展以来,共预付医疗机构周转金13批次,总计5172.95万元,切实减轻了医疗机构回款负担。同时拨付医疗机构四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共计1985.22万元,为激励医疗机构参与集采改革,共享改革红利起到重要积极作用。

6.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待遇水平

此项工作正在推进,已完成相关数据测算,正在开展政策内容拟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