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0-11-11 15:10 访问次数: 1383
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市建立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http://ybj.qhd.gov.cn/home/details?&id=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