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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 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签订结果通告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4-07-26 08:37 访问次数: 1045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冀医保规〔2024〕1号),我中心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考核,成绩全部为90分以上,经协商续签《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协议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期1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天津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原秦皇岛市第四医院)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中西医结合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

秦皇岛市公安医院

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

黑龙江省第三院秦皇岛分院

        秦皇岛市直属机关门诊部

        附件: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