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4-07-26 08:37 访问次数: 1045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冀医保规〔2024〕1号),我中心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考核,成绩全部为90分以上,经协商续签《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协议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期1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天津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原秦皇岛市第四医院)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中西医结合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
秦皇岛市公安医院
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
黑龙江省第三院秦皇岛分院
秦皇岛市直属机关门诊部
附件: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