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5-10-09 16:02 访问次数: 46
为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4〕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八类信用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信用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qhdybjg@163.com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560号(秦皇岛银行总部13楼)
联系电话:0335-3963511
附件:《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信用管理制度性文件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