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 2020-11-24 16:37 访问次数: 1727
根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实行高值药品特定药店供应有关事项的通知》(秦医保〔2020〕95号)规定,经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专家对申请高值药品特定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经实地核查,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文化路店(海港区文化路224号)、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商场(海港区红旗路78-1号)两家医保定点药店符合高值药品供应特定药店条件,拟纳入高值药品特定供应药店范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0年11月24日开始,至2020年11月30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反映,电话:0335-3262705。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