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6-04-03 15:37 访问次数: 44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民主化与科学化水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平稳落地,我局决定召开《秦皇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秦皇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三、听证会地点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13楼1321会议室(河北大街西段560号 秦皇岛银行总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自愿报名参加人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1. 参保人员代表5名:其中参保职工代表3名(含灵活就业人员代表1名)、参保居民代表2名;
2. 参保单位代表2名;
3. 医疗机构代表2名;
4. 医养结合机构代表1名;
5. 养老机构代表1名;
6. 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代表1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身份说明)发送至邮箱:ybjdy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遴选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6年4月14日前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二)邀请及指派参加人员
1. 人大代表1名(由市医疗保障局邀请);
2. 政协委员1名(由市医疗保障局邀请);
3. 法律顾问1名(由市医疗保障局邀请);
4. 市财政、市人社、市税务、市卫健、市民政、市农业农村、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代表9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指派)。
五、其他事项
1. 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履行听证权利义务,围绕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2. 听证会将全程记录,听证意见将作为修改完善《实施细则》的重要参考。
3. 报名人员收到参会通知后,我局将通过报名邮箱一并发送《秦皇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请及时查收并提前研读。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