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 日期: 2020-12-18 14:52 访问次数: 1723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人社函﹝2020﹞153号)相关要求,经初步推荐、省级初审,确定了正式推荐对象。现对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至2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文化文物旅游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35-3262815(兼传真)
电子邮箱:qhdsyk@163.com
通信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704室)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335-3963533
传 真:0335-3963569
电子邮箱:qhdybj@163.com
通信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560号市医保局办公室(1320办公室)
附:1.正式推荐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象名单
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秦皇岛市“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正式推荐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象名单
一、推荐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4个,备选2个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秦皇岛军工医院;
秦皇岛市海港区医疗保障局(备选);
秦皇岛市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备选);
二、推荐先进工作者6个,备选2个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王志强;
秦皇岛市海港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股股长李友祥;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张伟;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李民;
秦皇岛市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健;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医保物价科主任李明;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张晓华(备选);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医保物价科主任孙兴华(备选)。
附件2: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先进集体(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