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 日期: 2020-06-06 10:04 访问次数: 367
为深入推进全市医保基金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2020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秦医保〔2020〕27号)的要求,市局决定组织开展秦皇岛市医保监管系统2020年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6月6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2020年5月31日前已签订协议的市本级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检查事项
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诱导或挂床住院;
2.虚构医疗服务;
3.伪造医疗文书票据;
4.超标准收费;
5.重复收费;
6.串换项目收费;
7.不合理诊疗;
8.检测设备相关认证;
四、抽查步骤
(一)市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在市本级范围内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初步确定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或“双随机”抽查移动执法终端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抓好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认真制定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
(三)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统一。要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受检目标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受检目标咨询,解疑答惑。同时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做到防护、检查两不误。
(四)加强工作反馈。抽查人员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联系人:刘海彬
联系电话:1363333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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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