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2-08-01 15:09 访问次数: 40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医保字〔2022〕20号)要求,我市于2022年8月1日起将34个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含苯丙酮尿症、戈谢病)执行了全省统一的认定标准。
1.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广泛知晓政策,及时享受待遇。
2.督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组织评审医师培训,执行全省统一的认定标准,确保评审认定客观公正。
3.明确要加强评审认定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