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6-03-19 14:56 访问次数: 193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县和基层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6〕14 号)要求,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县和基层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秦医保〔2026〕12 号),对全市县及基层医疗机构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规范整合,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物理治疗类项目是临床康复、肿瘤治疗、慢病管理等领域的常用服务,原项目存在分类较细、名称不一、内涵交叉、基层与县级定价衔接不清晰等问题。为统一项目规范、明晰价格构成、强化价格监管,结合我市县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实际,制定本通知,确保国家、省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项目 “三大动作”
1.新增32项价格项目新增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费、消融治疗费、电刺激治疗费、冲击波治疗费等32项物理治疗类项目,覆盖聚焦超声、热疗、消融治疗、理疗等多个临床类别,项目定价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2.修订1项价格项目对“直流电药物离子导入治疗”项目内涵、计价规则、价格标准进行完善优化,确保与临床实际一致。
3.停用57项老旧项目停用“深部热疗”“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57项重复、过时、不适应基层开展的项目,实现项目“新陈代谢”,避免交叉收费、重复计费。
(二)价格与收费核心规则
1.价格实行分级定价:按县级、基层两类机构分别设定指导价格,基层价格适度下调,引导患者就近就医。
2.价格构成清晰透明:项目价格已包含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及基本物质资源物耗(消杀、防护、耗材、耦合剂、一次性电极片等),不得另行收费。
3.计价规则严谨规范:明确“次”“部位”“单肢”等计价单位,限定每日收费次数、单次最高收费、病灶加收标准、联合治疗计费规则等,杜绝随意加价。
4.医保类别明确:按甲类、乙类、丙类规范标注,与医保支付政策直接衔接,参保群众待遇清晰可查。
(三)实施与监管要求
1.执行时间:自2026年4 月10 日起正式执行。
2.系统衔接:各医疗机构须在2026年4 月9日24 时前完成信息系统目录维护与费用上传,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3.公开公示:医疗机构须落实明码标价和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屏等渠道公示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督导监管:县区医保部门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利好
1.对患者:项目更规范、价格更透明、收费更合理,减少不合理费用支出,就医更明白、更放心。
2.对机构:项目标准统一、定价有据可依、操作边界清晰,便于规范执行,降低合规风险。
3.对医保:优化基金使用效率,提升支付精准性,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
四、咨询渠道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335-5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