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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关于规范县和基层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6-03-19 15:16 访问次数: 157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县和基层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615号)要求,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县和基层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秦医保〔202614号),对全市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颌面外科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规范整合,进一步统一项目标准、明晰价格构成、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颌面外科诊疗项目是口腔、颌骨、颞下颌关节、唇腭裂、颌面部外伤与肿瘤等疾病治疗的核心服务。原项目存在名称不统一、内涵交叉、收费边界模糊、基层定价不清晰等问题。为落实省级统一规范,结合我市县级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际,优化项目结构、理顺价格体系、强化价格监管,特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规范 “两大核心动作”

1.新增7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上颌截骨内固定、颌面部植骨、骨折固定、软组织病变切除、颞下颌关节手术、唇腭裂修复、颌面部感染引流等71项服务,覆盖颌骨整形、骨折修复、软组织手术、关节治疗、唇腭裂畸形矫正、感染处置六大类,定价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2.停用104项老旧重复项目停用 “颞下颌关节复位”“口腔颌面部小肿物切除术”“下颌骨部分切除术”等104项重复、过时、与新增项目功能重叠的旧项目,实现项目精简优化、新旧衔接,杜绝重复收费。

(二)收费与价格核心规则

1.分级定价,基层惠民按县级、基层两类机构分别设定指导价格,基层机构价格适度下调,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减轻就医负担。

2.价格构成“一口价”项目价格已包含人力资源、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消杀、冲洗液、棉球、纱布、注射器、印模材、引流条、口杯、吸唾管、打印耗材等),不另行收费。

3.特殊操作收费明确。

●皮瓣相关手术:按体被系统相关项目收费;

●外部切口精细缝合:不再重复收取减张美容缝合费、切口美容改型费。

4.特殊情形收费清晰。

儿童(6 周岁及以下)、复杂手术、内镜操作、恶性肿瘤等情形,按统一标准加收;

●标本留取、常规耗材、基础操作成本均包含在项目价格内,不另收费。

5.医保类别规范项目统一标注甲类、乙类、丙类,与医保支付政策直接衔接,报销范围清晰、待遇明确。

(三)实施与监管要求

1.执行时间:自2026415日起正式执行。

2.系统切换:各医疗机构须在202641424时前完成信息系统目录维护与费用上传,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3.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示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督导监管:县区医保部门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利好

1.对患者:项目更规范、价格更透明、收费更合理,有效减少不合理费用支出,就医更明白、更放心。

2.对机构:项目标准统一、收费边界清晰、执行有据可依,降低合规风险,便于临床操作与医保结算。

3.对医保:优化基金使用效率,提升支付精准性,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

四、咨询渠道

政策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向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335-59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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