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6-03-19 15:17 访问次数: 181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县和基层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6〕16号)要求,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县和基层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秦医保〔2026〕15号),对全市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消化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规范整合,统一项目标准、明晰收费规则、保障群众就医与基金安全。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消化系统疾病发病率高、诊疗需求大,涉及食管、胃肠、肝胆胰、肛肠等多类诊疗与手术项目。原项目存在名称不一、内涵交叉、收费口径不统一、基层定价不清晰等问题。为落实省级统一规范,结合我市县及基层服务能力实际,优化项目结构、理顺价格体系、强化价格监管,特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规范“三大动作”
1.新增15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无创逆行胰胆管造影、胃肠镜检查治疗、腹腔穿刺、肝胆胰手术、肛肠诊疗、肝脏修补、脾切除等150项,覆盖内镜检查、无创治疗、常规手术、肛肠诊疗、肝胆胰脾五大类,定价为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2.修订2项价格项目对“直肠取活检术”等2个项目的内涵、计价、价格进行优化完善,与临床实际保持一致。
3.停用246项老旧重复项目停用“红细胞寿命测定”“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等246项重复、过时、与新增项目重叠的旧项目,实现项目精简、新旧衔接,杜绝重复收费。
(二)收费与价格核心规则
1.分级定价,基层惠民按县级、基层分别设定指导价格,基层价格适度下调,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减轻负担。
2.价格构成 “一口价”项目价格已包含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基本物质资源物耗(消杀、防护、耗材、标本采集、咬口器、染色剂、打印耗材等),不另行收费。
3.内镜收费规则清晰。
●内镜治疗可按规定收取内镜检查费+治疗费;
●手术项目已含内镜使用成本,开放与内镜手术同价,内镜辅助不额外收费。
4.特殊服务收费明确。
●数字影像服务:不提供数字影像处理上传的,放射检查减收5元;
●数字胶片云储存:患者自愿选择,可不再提供实体胶片;
●AI 辅助诊疗:按主项目收费,不重复计费。
5.特殊情形计价规范。
●儿童(6周岁及以下)、复杂手术、多病灶、多部位等按统一标准加收;
●标本留取送检、常规操作成本已含在项目内,不另收费;
●项目统一标注甲类、乙类、丙类,与医保支付直接衔接。
(三)实施与监管要求
1.执行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起正式执行。
2.系统切换:各医疗机构须在2026年4月21日24时前完成信息系统目录维护与费用上传。
3.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主动公示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4.督导监管:县区医保部门强化常态化监管,及时纠正违规收费。
三、政策利好
1.对患者:项目更规范、价格更透明、收费更合理,减少不合理支出,就医更明白、更放心。
2.对机构:项目标准统一、收费边界清晰、执行有据可依,降低合规风险。
3.对医保:优化基金使用效率,提升支付精准性,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
四、咨询渠道
政策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向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335-5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