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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报评定流程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1-07-05 11:44 访问次数: 4188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报工作已于7月1日重新开启,参保患者可在“河北省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自行操作。由于系统升级停机,我市5、6月份未开展门诊慢(特)病申报工作,给部分患者造成了不便,为保障门诊慢(特)病患者待遇, 7月25日前网上申报的患者,依据患者出院日期,门诊特殊病可从5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门诊慢性病可从6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参保患者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门诊慢(特)病申报。

第一步网上申报

患者手机微信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入“河北智慧医保”或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填写个人信息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

申报成功后,患者本人在30日内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纸质病历材料到所选申报医院医保科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步初审

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在申报医院医保科查证是否已达三个病种,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查证是否已达到两个病种,是否已有肾病病种或肝病病种,如需取消病种,患者需填写《取消病种确认单》并签字确认。

患者按医院医保科指导进行下一步初审。

第三步复审

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分配复审医师。复审医师通过患者上传的病历材料,认定是否通过。

第四步查询认定结果

患者通过手机小程序可查询到认定结果。查询通过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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