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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1-05-24 11:25 访问次数: 325

 

 

 

 

秦医保202153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2021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524  

 

 

 

 

2021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减少对两定医药机构正常运营的干扰,震慑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211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整合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三)确保检查对象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6%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完善医疗保障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及抽查比例,满足日常监管的需求。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检查对象行业、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促进执法资源科学分配和合理使用。(责任单位: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局基金监管科牵头,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中心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联合机制,严格执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与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相适应的随机抽查内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主管牵头部门和相关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医药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其负担;并在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据本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本行政区域的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特点,健全随机抽查外部联合机制,认真开展2021年度随机抽查,确保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局基金监管科牵头,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中心配合,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三)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按照行政执法公示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专业性强的领域可以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报各级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批准,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局基金监管科牵头,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中心配合,完成时限:11月底前)

(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价机制,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守住安全监管底线,扩大监管覆盖面,增强震慑力,实现全覆盖。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推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应用,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要求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局基金监管科牵头,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中心配合,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官方网站开辟专栏等途径,扩大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中标医药生产及流通企业等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扩大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局基金监管科牵头,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中心配合。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每年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安排部署,并开展专项督查问效。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政策法规或基金监管工作的局长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具体牵头负责科室,局内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科。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与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探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基金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人:刘海彬

联系电话:3963535

电子邮箱:qhdybjg@163.com

 

附件: 1.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月报表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5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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