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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肿瘤治疗药品医保报销问题

来源: 秦皇岛市医保局 日期: 2026-05-07 11:06 访问次数: 105

网民:王某某

咨询内容:咨询肿瘤治疗药品医保报销问题

家属患有头颈部鳞癌,目前在北京接受化疗治疗,按照北京的医疗方案,化疗结束后需要继续使用西妥昔单抗注射剂进行单药维持治疗。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显示,西妥昔单抗注射液用于治疗头颈部鳞癌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咨询秦皇岛第一医院,回复需要按照西妥昔单抗说明书来判断是否能够医保,说明书中并未写后续单药治疗,所以不能医保报销。但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并没有限制头颈部鳞癌治疗是单药维持还是与化疗药品联合,秦皇岛第一医院的医保要求明显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加码,增加患经济负担,建议督促秦皇岛第一医院迅速改正,将西妥昔单抗注射液用于单药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来信时间:2026-05-06

 

答复内容:留言网民,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按照职责管理权限交办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处置。经过业务科室核实相关医保政策,并与市第一医院相关专家进行沟通,已将此问题妥善解决。随后,我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将相关情况进行告知。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支持。

答复时间:2026-05-07